“党史学习教育要把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摆进去,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4月1日上午,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九巡回指导组组长李高山一行莅临省检察院调研指导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党组书记、检察长、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杨景海与第九巡回指导组全体成员进行座谈,介绍了省检察院党史学习教育部署及实施情况,表示省检察院党组将积极配合巡回指导组完成各项指导工作,进一步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巡视整改、检察履职紧密结合,统筹安排,深入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务求取得实效。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崔国红汇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邢益民主持座谈。
听取汇报后,巡回指导组认为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不仅认真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的“规定动作”,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了独具特色的“自选动作”。李高山代表省委第九巡回指导组对省检察院党史学习教育提出四点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防止“走过场”
要静下心来认真读原着、学原文、悟原理,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光辉历史的了解,深刻领悟“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历史必然性、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的真理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防止学习肤浅化、碎片化问题。
2、明确要求,把握重点,防止“跑偏题”
党史学习教育目的是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紧紧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要求、重点内容、时间节点,扎扎实实地完成中央、省委的“规定动作”。要正确处理“自选动作”与“规定动作”的关系,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自选动作”,防止“跑偏题”。
3、领导带头,作出示范,防止“灯下黑”
县处级以上干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学在前面、走在前面,为普通党员干部树起标杆。领导干部要带头自学,带头参加集体学习、交流学习体会、讲党课、办实事、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做好自我剖析,不能用指导安排部署下级学习来代替领导干部自身的学习。
4、联系实际,注重实效,防止“两张皮”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联系思想实际,从党的辉煌历史中汲取智慧、吸取营养,增强发自内心的情感认同、思想认同、政治认同,将“两个维护”落到实处。要联系工作实际,进一步领悟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用工作成效检视学习成效。
崔国红代表院党组作表态发言,表示:感谢巡回指导组的关心指导,巡回指导组的肯定是对我们工作的激励,巡回指导组的意见为全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有力指导。省检察院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对照巡回指导组的意见要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争取走在全省的前列。
期间,巡回指导组还参观了山西检察史馆、观看了检察工作专题宣传片。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绪安,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傅锐及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