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霍州市院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过程中,收到了被害人母亲变更抚养权的申请。据调查发现,被害人父母多年前协议离婚,协商女儿由父亲抚养。但是父亲常年在外地工作,被害人长期由奶奶照顾生活,今年被害人两次离家出走,并存在连续数日不回家的情况,导致身体、心理遭受伤害。
检察官在调查被害人现有的生活环境情况、询问被害人意愿、了解其母亲的经济和生活的基础上,梳理相关法律规定后,认为被害人父亲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未能为被害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为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霍州市院一方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责,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另一方面根据被害人母亲的申请及调查情况,对其变更抚养权申请支持起诉。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被害人父母进行了调解,被害人抚养权变更为其母亲。
“感谢检察机关为孩子的生活带来转机,今后将尽心尽力履行好监护职责,培养教育孩子,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避免孩子再次受到伤害。”被害人母亲表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制度,是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支持起诉工作在保护未成年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特殊作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