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底,大同市云冈区检察院接收到云冈区劳动监察队移送的一批农民工欠薪案,涉及77人228.59万元。据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这77人只是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部分人员。
据了解,2019年底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大同市云冈区某广场土建工程项目,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2020年3日2日,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上述部分劳务工程分包给陕西两家劳务公司。项目开工后,蒋某等77人经人介绍进入该建设集团项目部,从事钢筋工、木工等劳务工作,该项目拖欠工资共计228.59万元。本案涉案人员众多,且该项目是云冈区重点项目,如不能及时妥善解决影响重大。检察机关既要依法保障农民工维权,也要通过办案促进企业项目复工。
在案件办理中,承办检察官们发现本案存在很多争议和困难:
一是劳务公司以总承包方未付工程款为由不予支付,总承包方以建设方未按合同足额支付工程款、已超额垫付农民工工资且与劳务公司工程款结算存在争议为由,拒绝支付项目工人工资;而建设方则认为其已按合同全面履行支付工程款等义务,没有义务再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是劳务公司对该公司现场项目经理牛某与各班组结算的工程量单据上的签字不予认可,重新指派项目经理赵某负责工程量核对,但赵某提供的工程结算单上的工程量、单价与各班组负责人认可的存在争议。
三是劳务公司管理人员全部在陕西总部,部分班组和农民工在外地,因疫情无法来同,对劳务公司与农民工存在争议的劳务工程量核对有困难。
四是部分务工人员没有打卡记录,可能存在班组虚报人员工资的情形。
为此,云冈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通过拨打电话、微信沟通、走访施工现场和主动召集建设方、承包方、农民工代表会同公安机关、劳动监察部门座谈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引导企业珍惜自身信誉、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同时,调取了工程合同、工程结算单、工资发放表、打卡记录等相关证据。
为彻底解决纠纷,确保项目恢复施工,除劳动监察移送受理的77人外,云冈区检察院现场主动受理了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其余案件,至此案件涉及250余人,欠薪金额达700余万元。
云冈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们经过一个月的沟通协商,矛盾化解,根据不同的欠薪情形,作出不同处理。
对在检察机关主持下劳务公司与农民工达成一致意见的180名农民工470万元欠薪款,促成建设方将钱款打入总承包方开设的农民工专户,由总承包方负责发放,劳务公司负责配合办理支付手续。
对部分农民工有劳务公司现场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工程结算单,但劳务公司不认可的情形,检察机关支持农民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对一班组65人欠薪100万元,双方均无证据,又互不认可,阻碍施工的情形,建议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处理。
至此,这起讨薪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项目工程得以重新顺利开工,建设方、总承包方、分包方、被欠薪农民工对云冈区检察院的解决方案表示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