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太原市晋源辖区某村的二十名农民工代表来到晋源区检察院,将印有“支持起诉伸张正义 心系农民讨薪维权”“司法救助解民困 检察为民一家亲”的两面锦旗送到了检察官手里。
2018年4月8日,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太原市晋源区某村委会签订租地合同,并委托村委会安排人员从事修水渠、种树等农业活动。2018、2019年工人的工资还能正常发放,但到了2020年年底,该公司累计拖欠赵某金等36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0余万元。晋源区检察院得知此情况后,认为该案中的农民工大多已经五六十岁,被拖欠的工资为家庭收入的主要经济来源,属于弱势群体,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遂决定支持起诉。检察官指导协助他们收集固定证据,并充分听取了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意见,进一步掌握案件详细情况后,运用支持起诉监督职能依法支持赵某金等36人向晋源区法院提起诉讼并发出支持起诉书。
2022年1月6日,晋源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晋源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宣读了支持起诉书,并对整个庭审活动进行了监督。2022年1月25日,晋源区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对检察院提出的支持起诉意见予以认定,支持了赵某金等36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赵某金等36人报酬共计3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
在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的同时,承办检察官了解到部分当事人为低保人员、家庭生活困难,甚至有的人身患重病,遂向当事人宣传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引导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晋源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收到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后,立即对案情及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查核实,根据申请人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并依据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相关规定,首批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5人予以救助,目前总计近2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已全部发放给申请人。
此类案件的办理,通过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的无缝衔接,最大限度维护了人民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浓浓的司法暖意。检察机关将继续能动履职,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检察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用心架起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暖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