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不到过了这么长时间,检察机关还能帮我们追回被盗资金,我们已经不抱希望了,真是帮我们解决了难题”,被害人张某、王某感激地说到。
案件回顾
2019年被告人李某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内发布贷款信息,被害人张某、王某看到后添加李某为微信好友,并联系李某办理贷款。李某谎称自己是银行工作人员,找到张某、王某住处,利用张某、王某个人身份信息在网络贷款平台多次办理贷款,贷款到账后,李某通过张某、王某支付宝将钱款转移至本人支付宝内。经查,李某盗窃张某15000余元,盗窃王某20000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将正在服刑的李某押解归案。
追赃挽损
2021年5月,武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时,发现本案被害人张某和王某身份均为农民,因为生活困难网上贷款被盗,导致生活更加拮据。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极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对被告人李某进行释法说理,宣讲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阐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督促积极退赃。李某表示有偿还赃款的意愿,但因自己正在服刑,不具备赔偿的能力,希望父母能替自己赔偿被害人损失。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了李某父母,向李某父母讲解刑事法律政策,打消其思想顾虑,随后多次召集李某父母及被害人就赔偿数额、赔偿方式等进行协商、协调。最终,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两名被害人对李某表示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由于李某自愿认罪认罚,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武乡县检察院提出了从轻处罚量刑建议,被告人李某也表达愿意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法律效果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武乡县检察院始终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理念,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在积极为被害人追赃挽损中,坚持惩治犯罪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重,认真做好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