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交城县检察院未检干警和社工服务中心的社工来到交城县天宁镇某村,对正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未成年人陈某进行探望和帮教回访。
陈某系交城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异地帮教网络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2020年疫情期间,陈某伙同多人在QQ群以“充99返299”,收取人工费、提现费等费用为名,在网上诈骗全国各地被害人3万余元,后被陕西省千阳县公安局抓获,被陕西省千阳县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陕西省千阳县检察院委托我院对陈某进行异地帮教和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考察。
考验期间,为了更好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刑事政策,未检部门引入专业的社工一同对陈某进行考察。陈某系高考学生,由于学习紧张,平时在学校住校,只有周末在家,周末还有网课,我们决定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对其进行回访。
在家访过程中,陈某表示,他十分珍惜检察院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检察干警为其解决心理困扰、关心其成长也十分感激,他深刻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并承诺一定会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接受相关教育,学得一技之长,回报社会和检察机关的倾力帮教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