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沁源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在某小区居民楼前,对着一台现制现售饮水机反复对照并拍照存证。时隔数月,眼前的这台饮水机和之前已大有不同。
为深入贯彻高检院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要求,沁源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部署开展了对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消除饮水隐患,保障居民饮水安全。我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加大对饮水安全领域案件线索排查力度,通过开展走访询问现制现售直饮水经营者及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勘验等调查取证工作,了解到辖区内现有现制现售饮用水机经营单位共9家(包含个体及个人)、饮用水机57台,但多个小区社区居民直饮水机设备大部分没有公示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员未能提供有效个人健康证明,无日常巡检、自检记录,对居民饮用水安全造成一定隐患。
为确保办案实效,沁源县检察院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
经过沁源县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与沟通协调,县卫体局在进行现场取证后,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要求各现制现售饮水机责任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针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提供近期水质监测报告,检查卫生管理制度和巡检、自检的执行情况,在指定期限内内整改到位。
2021年3月25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及承办检察官再次对该案开展跟进监督“回头看”,联合县卫体局、县住建局对辖区内多个现制现售饮水机设备进行检查。令人欣慰的是,所有抽查的设备均符合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标准,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得到保障。
办理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案件并跟进监督“回头看”,是沁源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新举措。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涉及饮用水安全案件线索的排查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