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任重道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民事权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近日,由大同市365体育平台bet下载入口_office365admin下载_bet3365游戏第五检察部办理的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案件,经向法院提出抗诉,最终得到了改判,该案例是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领域的一起典型案例。小敏(化名)出生于2006年,是其父赵某与其母曹某的非婚生女儿,在父母解除同居关系后,小敏一直与母亲共同生活,之后母亲又重新组建了家庭。2013年,小敏的生父赵某在一次煤矿事故中不幸身亡,在办理赔偿事宜过程中,小敏的爷爷与赵某的妻子郭某在未征求小敏与其母亲意见的情况下,与赵某生前工作的煤业公司签订了一份赔偿协议,领取了全部赔偿款后,他们也一直未给小敏分赔偿款。小敏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赔偿协议中涉及自己的部分无效。我院在受理该案后审查发现原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在签订赔偿协议时,小敏不满7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即其生母曹某实施该民事行为,故该协议涉及小敏的部分应为无效,我院向法院提出抗诉后,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最终判决撤销原审判决,改判为协议中涉及小敏的部分无效。下一步小敏可以就其应得到的赔偿款项另行主张权利,我院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处理情况,并在必要时为小敏依法提供相关的司法救助。该案的成功改判,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未成年人享有广泛的民事权益,对这些权益的保护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院民事检察部门将进一步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主动、有效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