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好好听话,在里面好好改造。人都会犯错,但是要知错就改,爸爸妈妈都在等你回家。”望着布满愁容的父亲的面庞,小红(化名)几度哽咽,难掩自己内心的愧疚,抑制不住的眼泪直往下掉,“爸爸我错了,我对不起你。”强忍着眼泪的小红父亲背过身偷偷擦拭眼角。看到这个画面,承办检察官们都不免为之动容。这是发生在我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红(化名)与其父亲亲情会见的过程中。
近日,我院受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介绍卖淫案,小红(化名)伙同他人为两名未成年人介绍卖淫,由于小红系未成年人,故被羁押于临汾市看守所。我院未检办案人在审查中发现小红(化名)具有悔罪表现,与其父亲接触过程中,其父亲也反复强调一定会配合司法机关对女儿进行教育,出于有利于案件审查,以亲情促使小红(化名)真诚悔罪的目的,办案人远赴临汾市,特意在看守所内安排了这一场亲情会见。
高墙虽冷,亲情犹热。会见中,检察官安抚了小红及其父亲的情绪,对小红(化名)进行了法治教育,勉励其吸取教训,改过自新。小红(化名)坚定悔罪认罪的决心,承诺好好改造,好好配合,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为扎实做好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我院近年来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积极适用涉罪未成年人亲情会见制度,在不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下,给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见面、交流的机会,通过这种特殊的见面方式,让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了解孩子近况、减轻父母的担忧与压力,更重要的是用亲情的力量和法律的关怀让涉罪未成年人卸下心理包袱,深刻反省错误,认罪悔罪,达到亲情教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