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的疏忽造成林地被毁,我深感愧疚,这次事件对我而言是一堂深刻的法律教育课,我一定从中吸取教训,同时我也感谢泽州县365体育平台bet下载入口_office365admin下载_bet3365游戏在这个案件中积极引导我进行补植复绿,修复生态环境。”翟某某深刻地忏悔道。
2019年10月,翟某某作为泽州县大东沟镇某村村民小组组长,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改变所承包的土地用途,将林地整合为耕地,用于粮食增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经鉴定:翟某某非法占用林地共计32.16亩。
2021年11月17日,泽州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泽州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整合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力量,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检察干警通过共同审查、实地走访、联合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听取专业意见等方式,共同商讨该案的处置方案。考虑到被毁林地仍具有修复可能,泽州县检察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汇报,并经过与相关职能部门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检察机关主持,县林业局与翟某某、当地村委共同签署生态修复协议,采取“补种林木-配合监督-组织验收”的“三步走”生态修复措施,由翟某某负责补种林木、抚育管护,由村委配合、监督,由县林业局进行指导验收,以确保造林成活率,最大限度鼓励当事人修复被损害的林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考虑到该案件系典型的生态环境类案件,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泽州县检察院决定召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联合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相关行政机关以及当地乡镇政府参与。
听证会上检察官针对翟某某作出拟不起诉的理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处理意见进行了重点阐述,当事人翟某某表示在县林业局、村委的监督指导下,已按照《泽州县森林督查违法图斑高标准植被恢复绿化方案》补种了白皮松以及其他林木共计2000余棵,培育小树苗2000株,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测绘,现已补种31.93亩。听证员表示翟某某认罪态度良好,且已积极修复生态环境,均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与此同时,还高度肯定了检察机关在该案办理过程中的能动履职,督促当事人修复了生态环境,保护了森林资源,起到以案示警、以案说法的效果。后该案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对翟某某不起诉。根据现有生态修复情况,承办检察官决定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也予以终结。
与此同时,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当地村委会在村务管理、村集体土地使用监管等方面存在漏洞,经过深入调查,泽州县检察院向该村委会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在公开听证会上予以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发出后,村委会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集中学习了涉及到农村土地使用、村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向村干部以及本村村民进行了法治宣传,对于该案中可能涉及到的纠纷切实提出了解决办法,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
通过“刑事+公益诉讼”联合听证,更加清晰全面地厘清案件的来龙去脉,从而增强社会各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泽州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要素”做足“生态保护文章”,以检察力量护航美丽泽州青山常在、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