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3月26日,襄汾县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听证会。会议邀请了案件侦查人员、人大代表、律师、当事人等代表就该案进行公开听证。
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就拟不起诉理由做了全面陈述。犯罪嫌疑人王某甲与被害人王某乙为亲兄弟,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王某甲将王某乙致伤,经鉴定,王某乙的伤情为轻伤二级。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家庭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是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犯罪嫌疑人王某甲今年已69岁,并对王某乙积极进行赔偿同时也获得其谅解。承办检察官从法理、人情综合考量,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满意,拟对王某甲作不起诉处理。
案件侦查人员、人大代表、律师、案件当事人均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对王某甲作不起诉处理,从法理上有法律支持,也符合情理,可以取得更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我院将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