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案件透明度,近日,大同市新荣区检察院对侯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魏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两起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召开了公开听证会,这也是该院首次对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参加了听证、评议。该院刘富副检察长主持会议。
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基本案情、列举了相关证据,详细阐明了法律适用和拟不起诉理由。犯罪嫌疑人当庭悔过,并向被害人致歉。听证代表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情节等向承办人进行了询问,承办检察官一一作出回复。
听证代表依次发表了听证意见,均认为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当事人已达成和解,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最后听证代表分别对案件进行评议、表决,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两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刘富副检察长对当事人进行了训诫,并强调:“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既是一次检务公开、听取民意的过程,又是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执法的过程,同时也是法治教育、法治宣传的过程。
听证会结束后,参会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新荣区检察院把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置于阳光之下,以公开听证的形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充分保障了检察权行使的公开化、透明化,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信力,应当继续推广运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积极落实公开听证审查制度,使这一制度成为检察机关立足办案,化解纠纷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措施,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让公平正义真正看得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