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在襄汾县辖区内的三官峪南辛店段、豁都峪古城段等河道内,不同程度地堆放有生活建筑垃圾、石料石粉、煤矸石等。这些河道平常处于干涸状态,不被当地居民重视,周边村民会不定期地将生活建筑垃圾倾倒在河道内,甚至还有一些工厂将石料石粉存放于河道内。这些垃圾、石料的堆放,不仅影响了河道行洪安全,而且对河道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影响周边村民的健康、有序的生活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河道被垃圾、石料、煤矸石等杂物填塞的问题,该院连续发送8份检察建议书,积极推动相关行政机关主动保护公益,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为了在汛期到来之前彻底疏通河道,该院检察长多次到三官峪、豁都峪查看河道一线整治情况,并就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水利局、各相关乡镇政府分析研判,集中力量对影响排涝行洪能力的河道开展了全面清理。
泄洪河道,平常可能并不太起眼,关键时刻却是调蓄雨洪的“水动脉”。针对辖区内河道长期被各种杂物堵塞的情形,今年以来,该院积极探索“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与县水利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服务河道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在明确各自分工的基础上,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信息共享、联合开展专项整治等机制共同保护河道生态环境。针对河道内出现的淤堵问题,该院与县水利局、相关乡镇等多家行政职能部门联合整治,全面提高了河道行洪排涝能力。截至目前,该院已办理“河长+检察长”案件8件,为三官峪、豁都峪等河道疏通工作贡献了检察力量。
2021年9月份,襄汾持续降雨,部分村庄虽受洪水袭击,但由于河道清理前期工作扎实,防汛防洪措施有力,因此在此次暴雨来临后,周边村庄未出现大的险情,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公益诉讼做得很及时,解决了河道堵塞的‘老大难’,畅通了河道行洪,恢复了河道行洪能力,在今年持续暴雨洪水的冲击下,前期的清理淤堵工作发挥了很大作用。”水利局河道办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