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高效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使已逾耄耋之年的患病老人王某某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案件详情:常言“百善孝为先”,然而,近日家住金胜镇的纪某某哥俩却因为赡养老人问题而产生争执。我院通过走访村委会摸排到这一案件线索后,随即前往老人王某某住处了解实际情况。据了解,自丈夫去世后,王某某独自一人抚养瘫痪的四女儿,老人还患有冠心病、高血压、胆囊炎等疾病。前几年,村里房屋拆迁,王某某与其子纪某一、纪某二在房屋分配等方面产生分歧,导致纪某一、纪某二在履行赡养义务方面存在情感上的抵触、行动上的迟缓,使老人的赡养问题成了难题。
了解矛盾根源后,办案人员往返奔波于老人和子女家里,多次向其二子释法说理、从情理和法理上进行劝解,做亲情感化工作,告知其不能因为家庭矛盾和经济纠纷而怠于履行对其母亲的赡养义务;同时征求老人意见,适时提出调解方案。随后我院向王某某二子发出《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督促其子履行赡养义务。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二子同意继续赡养王某某。子女们与老人的赡养矛盾得以化解,老人的后续赡养和照顾得到解决,一家人也恢复了正常的家庭关系,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快速高效的解决。
让爱回家,温暖空巢。我院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在行动”的专项活动,在办案中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真正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化解老人赡养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