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省检察院召开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高检院《实施办法》,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代表省院党组对推进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绪安主持会议,副检察长王文娅,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普出席会议。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院领导、副厅级干部、机关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各派出检察院检察长、其他院领导及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代表省院党组对推进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绪安主持会议。
会议深刻分析了当前我省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深入解读《实施办法》的内容和填报要求,并对下一步推进落实、扎实取得成效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会议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领导带头落实。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此项工作定位为当前我省检察机关大事来抓,作为检察长“一把手”工程来抓,将落实填报工作提高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对于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确保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领导干部要带头如实填报,作好表率。
要组织全员学习,全面如实记录。各级院要组织所有人员对“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再认识,特别是学习《实施办法》中禁止性规定和记录报告的要求,掌握填报注意事项。要做到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保证此项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不走样、不变形。
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要加强对执行“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的指导、督察和通报,对过问或干预插手重大事项的情况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视情采取约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措施;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应知应会。全体检察干警通过学习,要真正领会掌握“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对每一条规定了如指掌。要在内网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应知应会测试。通过严肃公正地执法司法,把监督责任落实,推动社会风气转变,让人民群众在新时代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