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风和日丽,晴空万里,二青会圣火上午在晋城市泽州县传递。在总里程约3公里的传递中,50名火炬手参与接力。12号火炬手张永锋来自晋城市泽州县检察院。“在接过火炬的那一刻,我心中的激情一下被点燃了,一名基层检察官成为火炬手,既是我个人的光荣,也是全省基层检察官的光荣。”张永锋说。
上苍似乎特别眷顾他,岁月并没有在今年42岁的张永锋脸上留下太多印记。生活中他是一位热爱运动的大哥哥;工作中,他是一位严谨认真的检察官。从检12年来,张永锋一直奋战在检察办案第一线,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忘我的敬业精神默默耕耘,迅速成长为一名业务骨干,并在承办的多起重大疑难案件中表现突出。
伴随着辛勤的付出,张永锋赢来了自己的人生收获:2012年1月,被山西省委政法委授予“山西省优秀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并荣记个人一等功;同年,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办案能手”称号;2017年3月被晋城市委政法委聘请为法律专家;2018年11月,被省检察院、省人社厅联合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钟情法律 追求正义
2007年,张永锋经全省公务员招考考入泽州县检察院。初着检察新装的他虚心地向同事学习,积极参与办理各类案件,认真准备每一个出庭公诉的案件,全面总结每一个案件办理的得失体会和经验。同时,在繁重的工作之余,挤出大量的休息时间阅读各类法律业务书籍,想尽一切办法丰富自己的业务和综合知识。
张永锋深知,在检察机关诸多的工作中,出庭公诉是展现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和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窗口。“检察官职业所要求的认真细致与求真务实,应当体现在对每一起案件的事实与证据的严审细究、严格把关上,做到了这一点,就能够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提及钟情的公诉工作,张永锋特别的自豪和兴奋,言语中流露着幸福。
逐渐,他以超常的工作激情和出色的工作业绩,证明了自己的能力。2012年2月,张永锋在泽州县检察院中层干部竞争选拔中,通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考核项目,以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脱颖而出,并被院党组任命为公诉科科长。在他的带领下,泽州公诉紧紧围绕 “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总要求,全面履行公诉职能,加快推进智慧公诉建设,全面提升公诉工作品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受到各界的表扬和肯定。泽州县检察院公诉科于2014年1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公诉科”;2015年2月被晋城市委政法委评为“晋城市十佳优秀政法单位”;2018年3月被泽州县委、县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他将自己人生最飞扬饱满的青春激情全部投入到检察工作中,这样的工作方式,张永锋已坚持了12年。张永锋身上所储备的扎实丰富法律知识和巨大的工作激情,让他所办理的公诉案件,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名列全院前茅。法庭上,面对各种被告人和各类刁钻的问题,他总能够沉着冷静,游刃有余地予以应对,合理解决,牢牢地把握指控的主动权,稳定地发挥最佳的公诉效果,这样的专业素质和公诉水平,一次次赢得法庭各方肯定。
锻造利剑 誓保安宁
2018年6月,在关某某等13人非法拘禁一案的出庭公诉中,张永锋作为公诉人,在法庭上一个人面对13名被告人和16名辩护律师的诉辩悬殊,临危不乱,沉着应对,最终以扎实的办案功底和庭前的充分准备,完成了一场成功而又精彩的指控,以其出色的表现彰显了检察机关严惩黑恶犯罪的决心。作为一名基层办案一线的人民检察官,张永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宽严相济、不枉不纵地打击犯罪,办理了“3·1”岩后隧道重特大燃爆事故系列案、涉黑保护伞裴某某徇私舞弊减刑案等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本地区的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据统计,他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00余件900余人,没有一起无罪判决。
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面对黑恶犯罪案件人数多、罪名多、事实多,且社会影响大、民众关注度高等特点,张永锋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精神和各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行公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2018年5月9日,泽州县公安局以被告人程某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移送泽州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现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程某某以公司名义将社会闲散人员(有大量前科人员)聚拢在身边,运用一切能想得到的手段与方式为他人讨债。这种公司化的运作模式为涉恶组织提供了根据地,且有利于随时组织人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此,程某某等人多次实施暴力讨债行为,讨债过程中动辄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或者采取贴身跟随、滋扰、纠缠等手段追讨欠款,被害人稍有反抗,就会遭到变本加厉殴打。该案于2018年6月13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7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2018年9月18日泽州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与前些年采取的暴力殴打等恶性讨债手段相比,近年来的暴力讨债手段越来越‘软’,但不管手段如何变化,要准确认定暴力讨债行为还需要从暴力讨债的目的是否跟恶势力的利益相挂钩,是否对被害人以及当地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这样才能做到准确、从严打击。”张永锋说。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今年3月,该案办案组被晋城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宽严相济 维护稳定
“检察官不能就案办案,而是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目的,在办案中重视矛盾调处工作,坚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对于办案,张永锋颇有心得。工作中,他着眼于服务社会大局,认真学习践行“枫桥经验”,积极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办案方式,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以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办案,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犯罪嫌疑人邓某和被害人冯某本是同村村民,因竞选村干部矛盾日益激烈,临近该村新一届的村委换届选举时,双方因一起轻伤害案件一时剑拔弩张,并分别组织群众到有关部门进行上访。接手此案后,经过审查,张永锋发现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并不复杂,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本可以将案件很快起诉到法院,但是他并未简单的结案了事,而是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不厌其烦地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的家属进行调解,并深入到案发当地通过村干部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双方从刚开始的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到了后来的握手言和,重归于好,最终达成了满意的调解协议,被害人及时得到了经济赔偿,犯罪嫌疑人也因被害人的谅解被判缓刑,随后该村的换届选举也如期顺利进行。
长期在办案一线,自然也会经常面临诱惑。多年来,张永锋始终不忘初心,展现出从一而终的干事热情和默默奉献、勇于担当的职业操守。“既然选择了检察,就是选择了奉献和牺牲,选择了清贫和平凡。”他说。正是这样的人生信条,成为他在人生旅途上继续前行的动力。
和所有的检察官一样,张永锋坚守使命,默默奉献,用忠诚铸就公平与正义,用青春守护着一方平安与和谐。正如他手中二青会火炬上燃烧的圣火一般,生生不息,源源不断把看似平凡而实则不平凡的人生精彩传递下去……
(《检察周刊》记者 贾 娜 通讯员 郭少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