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战“疫”】 晋鲁远程连线“零接触”,防疫办案两不误
时间:2020-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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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段志文在远程提审室通过视频连线,“面对面”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宣布不起诉决定,并明确告知不起诉决定书将以邮寄方式送达。
由于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不符合起诉条件。贯彻疑罪从无原则,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我院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宣告不起诉决定需要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本人到场的情况下公开宣布。当前正值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而刘某某居住在外省,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依法及时保障被不起诉的权益,根据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要求,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征求被不起诉人意见后,决定通过视频方式向处于外地的被不起诉人宣布不起诉决定,并以邮寄的方式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检察官在宣读完不起诉决定书后,被不起诉人当场表示服从决定,不申诉。
疫情期间,我院积极落实疫情防控与依法办案两不误的要求,在高标准、严要求审查案件证据的同时,以程序法治保障实体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