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方便相关单位、人员办理相关诉讼业务,我院按防控疫情要求开展相关诉讼业务。各相关办案单位移送案件的,可以通过公开电话先行沟通、衔接;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拨打公开电话或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进行阅卷、辩护与代理预约、程序性信息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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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3日